各政协提案承办单位: 根据县政协2007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县政协于9月中下旬对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开展了办理情况的民主评议活动。这项工作在县政协的努力和被评议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这次民主评议活动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做法 1 、选择评议部门。这次选择重点被评议的单位是县委办公室、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另外在40个承办单位中抽查了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8个单位。之所以选择这12个单位,一是因为这些单位办理提案的数量多,是提案承办大户;二是因为这些单位办理的提案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又有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 、确定评议内容。根据政协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是: 1、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组成的承办机构的情况;2、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工作制度的情况;3、在提案办理中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提案中反映的意见建议的情况;4、在提案办理中强化责任意识,提案的办结情况和办成率,以及有无敷衍搪塞、委员自己的提案由自己提出答复意见的情况;5、提案答复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时限要求作出答复;6、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在促进承办单位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 、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民主评议活动自始至终都是在县政协组织领导下进行的。评议组以政协提案委、经济委、社法委、文史委为依托,组成4个组。评议组具体组成成员由政协参加单位领导、政协提案委委员和部分政协委员组成,政协分管副主席担任组长,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 4 、开展评议活动。这次民主评议的主要形式有:听取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通报、查阅提案办理工作档案资料和相关台帐、现场视察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走访提案人、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提案人座谈会和评议组会议。 5 、总结评议工作。各评议组在评议过程中向被评议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被评议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县政协在评议工作结束后,进行了汇总总结,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二、对被评议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评估 1、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大部分被评议单位都能把办理提案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和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创新的一项具体行动,摆上日程,加大力度,积极作为,带着真情和责任办理提案。如县民政局、县经贸局,主要领导亲自召集班子人员研究办理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以提案办成率为责任目标,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具体任务,注重调研,广纳善策,尽力让委员满意。 2 、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大部分被评议单位都能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县政协办公室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善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操作规程》,认真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完善提案办理台帐,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办理程序,遵守办理时间,规范行文程序和格式要求。县文化局规定提案办理要做到六个一:即一个联系电话、一次登门拜访、一次专题分析(或座谈会)、一次集中汇报、一份如实答复、再一个回访电话。县委办公室、县政府还专门制订了提案办理的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图。 3 、重视沟通,密切配合。大部分被评议单位都能注重尊重委员,积极主动地与提案人联系沟通,在办前、办中、办后采取邀请座谈,共同调研,上门拜访等形式,倾听意见,虚心采纳,提高见面率和满意率。县公安局实行走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确定一名部门领导带队走访委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特别是交巡警大队,坚持事情不搞清不放过、问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落实没有结果不放过和事前交办、事中督办、现场督办、事后查办的原则。大部分被评议单位还能做到对客观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提案,尽可能耐心详尽地说明情况,努力争取提案人理解与支持。 4、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大部分被评议单位都能注重在提案的落实上下功夫。如县经贸局根据许建嘉委员《建设节约型社会、积极推进我县节能降耗工作》的提案,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节能降耗措施落实、狠抓节能技术改造、强化全社会节能意识等措施,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公安局根据朱慧林委员《关于改善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根据现有条件,从实际出发,在建设部门的支持下,采取在交通流量较低的人行道上施划停车泊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无序停车的问题。县卫生局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提案,专门召集有关方面的人员,研究商量办理意见。县民政局对一段时间里可以解决或通过一定办法可以解决的提案,列出计划,进行跟踪,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这次民主评议,评议组在充分肯定的前提下,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主要问题: 一是提案落实欠佳。从评议组面对面征求委员意见的情况看,在填报对承办单位办理意见“基本满意”中,有一些只是对承办单位办理的态度基本满意,但对提案办理的结果和问题的解决并不是基本满意。由此可见,提案反馈的意见与实际落实情况仍存在差距。 二是联系沟通欠缺。从评议组翻阅《政协嘉善县十二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征求委员意见的情况看,部分单位缺少与提案者见面沟通,甚至连电话沟通都没有,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委组的集体提案中,也有不少提案没有与他们见面沟通。 三是提案自提自答。在评议组面对面征求委员意见的过程中,评议组还发现一些担任部门副职的政协委员,自己的提案被要求自己先提出答复意见,对此委员深感困惑,很有意见。 四是协调有待加强。在评议组的评议过程中还发现,有的提案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办理,需要协调;有的提案问题重大,职能部门力所不及,需要协调。但目前这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机制,对提案办理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 针对存在的问题,评议组就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水平和提案办理质量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提案人提出提案既是在行使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权利,也是对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要通过学习、教育、考核、督查等途经,推动部门特别是部门主要领导提高认识、摆上位置;部门内部要明确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职责,严格程序,狠抓办理落实,尽心尽力做好提案办理工作;部门内具体经办人员要自觉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办理工作要在“办”字上下功夫,不仅要有措施、计划,更要看是否取得实效;要通过各种途经,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主动征求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确保提案件件沟通,答复合理、准确;要杜绝委员自己的提案由自己提出答复意见的情况,不能让提案“回娘家”。 三是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的协调。承办单位与提案人之间、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承办单位与提案工作机构之间,要形成相互协调、分工合作、共同推进的有效机制;对宏观性、综合性强的提案和委员反馈意见表示办理“不满意”的提案,确保高位运作、高效办理、高质落实。 四、民主评议工作的主要成果 1 、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开展民主评议是县政协近年来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而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是把民主监督与促进提案办理、提高办理质量,进而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新的探索,从而进一步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内容,为政协今后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2 、促进了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这次民主评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我县办理提案的文件精神,促进了承办单位更加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和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被评议单位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评议组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总结、改进和承诺,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3 、调动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政协专门委员会、政协参加单位领导、政协提案委委员和部分政协委员参与了这次民主评议工作。评议中,大家集中精力和时间参加评议活动,事前了解提案内容和答复内容,事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事后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亲身感受到承办单位为办理提案、解决问题所做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及提案办理所产生的效果,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努力提高提案质量的责任感。
政协嘉善县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30日 |